关于开展2022年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浏览次数:571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 号),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范围

2022年拟立项15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0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2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1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第二批)分评审类和备案类2类,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为评审类项目;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为备案类,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2 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示范课程。经学校评审通过推荐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堂实录由学校承担拍摄费用。

(二)教学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须承担主体研究任务;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四)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中心要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未能推荐为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将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一定名额的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已立项为2021年度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不再重复立项。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各部门请认真规范做好组织推荐、评议评审等各环节工作,在202271日前提交汇总表和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jwcjxgl@126.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务处课程中心(综合楼319室),备案推荐为省级项目的申报教师在2022718日至20日进行网上申报,账号和密码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话:28877207

  箱:jwcjxgl@126.com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196).pdf

附件2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4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docx

附件6 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docx

                                        

                     教务处

                                    2022610